您现在的位置: 学院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实施细则

2025年03月31日 10:58  点击:[]

重庆三峡学院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调剂实施细则

按照教育部《2025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重庆三峡学院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相关要求合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调剂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符合教育部、重庆市和学校有关调剂的各项规定。

2.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具体要求

1.接受调剂的各专业具体调剂遴选条件如下:

学院名称

学科专业名称

代码

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考生进入调剂复试的遴选规则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9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为电子科学与技术(0774)、机械工程(0802)、光学工程(0803)、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电气工程(0808)、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交通运输工程(0823)、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农业工程(0828)、软件工程(0835)、网络空间安全(0839)、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0873)、遥感科学与技术(0875)、智能科学与技术(0876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能源动力(0858)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下的各专业领域)。

1.申请同一专业的同批次调剂考生,初试统考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完全相同者优先遴选进入复试,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若初试初试统考科目总分相同,则以数学分数由高到低排序;若数学分数相同,则以英语分数由高到低排序。

2.按以上规则遴选后,合格调剂复试生源仍不足,则按本条规则进一步遴选。申请同一专业的同批次调剂考生,初试统考科目相同的,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若初试初试统考科目总分相同,则以数学分数由高到低排序;若数学分数相同,则以英语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初试统考科目相同的认定规则为统考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第二单元统考科目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视为第三单元统考科目相同。

电子信息

0854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为机械工程(0802)、光学工程(0803)、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电气工程(0808)、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交通运输工程(0823)、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农业工程(0828)、软件工程(0835)、网络空间安全(0839)、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0873)、遥感科学与技术(0875)、智能科学与技术(0876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能源动力(0858)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下的各专业领域)。

申请同一专业的同批次调剂考生,初试统考科目相同的,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若初试初试统考科目总分相同,则以数学分数由高到低排序;若数学分数相同,则以英语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初试统考科目相同的认定规则为统考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第二单元统考科目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视为第三单元统考科目相同。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初试总分须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总分基本要求(单科成绩分数不限且初试无缺考)。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加分政策:详见《教育部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及时上传到指定邮箱,经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

二、复试方式及程序

(一)复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要求,到校进行集中复试。各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将通过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复试程序

1.考生缴费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资格审核前通过学校提供的财务统一收费二维码扫码缴费150元,缴费时需备注电信学院+姓名,缴费成功需保留缴费记录备查。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的不予退费。

2.资格审核

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试报到和资格审核。报到时,学院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成绩证明。

5)因姓名更改或身份证号变更导致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重庆三峡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承诺书现场签订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

8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获奖材料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应主动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复试实施

1)考生凭借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参加复试。

2)复试正式开始前,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身份核验通过,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复试内容

(一)专业课知识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学术学位型考生复试笔试科目:《数字电路》。专业学位型考生复试笔试科目:《电路分析基础》。

(二)同等学力加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学术学位型和专业学位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均为:《模拟电路》和《大学物理》。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及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英语听力及口语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力及口语表达能力。

(四)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主要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包括:思想政治情况,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科研素养、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表现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身心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1.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专业课知识笔试成绩+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面试成绩。

2.复试折合成绩=专业课知识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4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面试成绩×20%

3.复试折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1.初试折合成绩

结合同批次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具体情况,按初试统考科目(含联考)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产生初试折合成绩。

统考科目总分为350分:初试折合成绩=统考科目总成绩÷3.5

2.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初试折合成绩×40%+复试折合成绩×60%

、复试纪律要求

(一)笔试和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二)笔试开考30分钟后禁止入场;

(三)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场,在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四)面试后请自行离开,不得返回候场室,不得在考点及附近逗留;

(五)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禁止考生私自建群,凡私自建立和利用微信群、QQ群或其他方式实施串通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核实,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校复试阶段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规则

严格按照同一类型、同一专业、同一复试批次参加复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拟录取,排序遵循以下原则:

(一)第一志愿考生、各批次调剂考生分别排序。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执行须进行单独排序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复试折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信息公布

学院在复试前通过本学院网站公示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结束后2内,在本学院网站公示考生复试成绩,公示期为3

九、体检要求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体检。

十、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23-58106516

邮箱:420888680@qq.com

研究生处电话:023-58105711

邮箱:20020033@sanxiau.edu.cn

十一、其他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本细则由重庆三峡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三峡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5331


关闭